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五条 学院全称:山东传媒职业学院 学院国标代码:14193 第六条 学院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8678号(章丘校区) 山东省济南市文化东路18号 (文东校区) 第七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八条 学院批准成立的时间:学院前身山东省广播电视学校创建于1960年,2008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成为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10月,山东省出版技工学校并入山东传媒职业学院。 第九条 基本情况 1.学院品牌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隶属于山东省广播电视局,与省教育厅共管,是一所广播影视及大众传媒类公办普通高校。 学院主校区地处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占地面积近千亩。学院现有25个专业,面向全国14个省份招生。专业涵盖广播影视及新媒体的传播、制作、艺术、技术等领域,形成了以广播影视节目制作专业群、新闻传播专业群、广播电视技术专业群为骨干的“三足鼎立式”专业群建设格局。专任教师队伍既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又有广播电视一线从业实践经验。同时常年聘请中央电视台、山东广播电视台等媒体的专家及专业骨干任课。 学院先后获得“全省广播电视系统先进集体”、“省直文明单位”、“平安建设先进基层单位”等称号。在《大众日报》、《齐鲁晚报》等新闻媒体组织的“山东教育总评榜”活动中,学院荣获“最具专业特色院校”和“就业前景十佳院校”。 学院集教学、科研、创作为一体,成果斐然,获得山东省省级教学成果奖5项,其中特等奖1项,一等奖3项,二等奖1项;获全国广播影视行指委和新闻出版行指委教学成果奖5项。近年来公开出版各类著作和教材50余部,在省部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500余篇。承担了《男人地带》《汽车新干线》《风采》等电视栏目的摄制工作,参与了《让梦想飞》《天下父母》《农民好声音》《最强星主播》等多档栏目的演播室摄制工作。申报省级以上科研课题89个,并成功中标山东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重大招标课题。以学院为主拍摄的国内第一部60集大型系列专题片《齐鲁民俗》在山东电视台播出,由我院与威海光远动画公司联合制作的26集动画片《繁星点点》(又名《刘公岛之约》)在中央电视台播出,标志着学院在教学与实践的探索上走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学院注重与广播影视及文化传媒行业的发展相结合,建立了包含山东电视台在内的170多个校外教学实训基地,与部分地方广播电视台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为学生实习实训和就业提供优越条件。学院设有专门的就业机构,连续几年一次性就业率都保持在95%以上的较高水平。 2.办学条件 学院具有完善的教学设施设备,除建有教学楼、宿舍楼、实验楼、图书馆、实训中心、演播中心外,还配有形体训练房、健身房、摄影棚、微机室、多媒体教室、语音室、播音小课教室、电子阅览室等。 学院设有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站、广播电视系统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新闻出版系统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校内教学实训中心专业设备主要有数字视频非编工作站机房、视频线性对编机房、EDIUS视频非线性编辑机房、苹果后期包装机房、二维动画实验室、三维动画实验室、600平方米高清综合演播室、200平方米训练演播室、100平方米虚拟演播室、200平方米摄影棚、标准暗室、标准播音小教室、播音上镜综合训练室、数字视听实训室、电子组装实训室、广播影视设备维修维护实训室、有线电视实训室、计算机网络实训室、电视发送与卫星发送实训室等,为全院师生提供了科研、实验教学及实训场地。 3.师资力量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既有一批具有丰富广播电视从业实践经验的专业课教师,又有一批多年从事专业技术教育并取得一定成果的基础课教师,同时还常年聘请中央电视台、山东广播电视台等媒体专业骨干任课。其中教授16人,副教授48人,硕士学位及以上教师占27%以上,双师型教师占40%以上。 4.专业设置 学院现有播音主持、影视制作、信息工程、新闻传播、影视动画、艺术设计六个教学系和基础教学部、思政教学部及实训中心共九个教学部门,开设播音与主持、学前教育、戏剧影视表演、广播影视节目制作、摄影摄像技术、影视编导、录音技术与艺术、影视照明技术与艺术、新闻采编与制作、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传播与策划、网络新闻与传播、广播电视技术、软件技术、数字媒体应用技术、移动互联应用技术、影视多媒体技术、影视动画、动漫设计、游戏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图文信息处理、人物形象设计、数字出版等25个专业。 学院开设的专业紧紧围绕行业发展需要,理论与实践并重,其课程比例为1:1,实现零距离上岗。 |